T53:本质存在统一定理 (Essence-Existence Unity Theorem)
推导依据: T30 + T26 + A1
依赖理论: T30(本体完备性定理), T26(本体层级定理), A1(本体公理)
定理陈述: 在基础存在层面,本质与存在是同一的,区分仅在于认识角度的不同
形式化表述
∀x ∈ FundamentalLayer: Essence(x) ≡ Existence(x)
CognitiveDifference: Essence = WhatAspect(Being), Existence = ThatAspect(Being)
FoundationalIdentity: ∀x: essence(x) ↔ self_reference(existence(x))
严格证明
前提引入:
- 由A1: 存在即自我应用的递归过程
- 由T30: 存在论体系在逻辑上自完备
- 由T26: 存在按复杂性程度形成层级结构
推导步骤1: 基础层面的自指特性
由A1,存在的递归性质排除外在决定因素
在基础层面,存在者的本质即其自我递归方式
因此本质不是独立于存在的外加属性
推导步骤2: 完备性排除外在差别
由T30,本体论体系不需要外在基础
本质与存在的区别不能诉诸体系外的根据
因此区别只能是体系内部的认识论差别
推导步骤3: 层级结构中的统一性
由T26,存在层级的基础层不依赖高层特征
基础层面不存在本质与存在的实际分离
高层次的区分源于认识的分析性需要
推导步骤4: 认识角度的差异化
"本质"回答存在者"是什么"(quid)的问题
"存在"回答"是否存在"(an)的问题
在基础层面,这是同一实在的不同认识方面
∴ 由推导步骤1-4,本质存在统一性在基础层面必然成立 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