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228:权利基础定理 (Rights Foundation Theorem)
定理陈述: 权利的基础是人格尊严在社会关系中的制度化保障,通过法律权威确保个体自主性的有效实现
推导依据
T13 + T227 + T21
依赖理论
- T13 人格尊严定理: 确立人格尊严作为道德秩序的根本原则
- T227 法律权威定理: 建立法律权威基于合作理性和公共意志的正当性
- T21 个体自主性定理: 提供个体理性自决和自我实现的哲学基础
严格证明
前提引入
- T13确立:人格尊严是道德秩序的根本原则,不容侵犯
- T227确立:法律权威基于社会合作理性和公共意志的表达
- T21确立:个体自主性是人的本质特征,需要得到保障
推导步骤1:权利的尊严基础
基于T13人格尊严定理:权利源于人格尊严的不可侵犯性。每个人的尊严都要求得到基本的保障和尊重,权利是尊严在社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。
推导步骤2:权利的制度保障
基于T227法律权威定理:权利需要法律权威的有效保护。只有通过具有正当性的法律制度,权利才能从道德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社会现实。
推导步骤3:权利的自主内容
基于T21个体自主性定理:权利的核心内容是保障个体自主性。权利为个体的理性选择和自我实现提供必要的外在条件和制度空间。
推导步骤4:权利基础的确立
综合T13+T227+T21:权利基础通过三重结构得以确立:人格尊严(T13)提供价值基础,法律权威(T227)提供制度保障,个体自主性(T21)提供实质内容。
结论综合
权利基础定理确立了权利的哲学根基:权利不是法律的任意创造,而是基于人格尊严、通过法律制度、为了保障自主性而建立的制度安排。
证明完成
∴ 权利的基础是人格尊严在社会关系中的制度化保障,通过法律权威确保个体自主性的有效实现 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