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122:自然内在价值定理 (Intrinsic Natural Value Theorem)
定理陈述: 自然实体具有独立于人类评价的内在价值,构成环境伦理的基础
推导依据 (Derivation Foundation)
本定理基于以下理论基础的综合:
- T16 伦理客观性定理: 确立价值的客观性基础,为内在价值的独立性提供伦理学根据
- T121 生态整体论定理: 提供生态系统价值的整体性框架,为自然价值的系统性奠定基础
- T19 价值层次定理: 建立价值类型的多样性和层次性,为内在价值的独特地位提供价值论基础
依赖理论 (Dependency Theories)
- T16:伦理客观性定理 → 价值独立于主观评价的客观基础
- T121:生态整体论定理 → 自然价值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框架
- T19:价值层次定理 → 内在价值在价值体系中的独特地位
形式化表述
∀ natural_entity n: IntrinsicValue(n) ≠ f(human_evaluation)
Moral_Consideration(n) = DirectFunction(IntrinsicValue(n))
严格证明
前提引入: 由T16伦理客观性定理,价值具有独立于主观评价的客观基础;由T121生态整体论定理,生态系统具有超越部分总和的整体价值;由T19价值层次定理,存在多层次的价值类型和实现方式。
推导步骤1: 价值客观性的生态扩展 基于T16伦理客观性定理,如果价值具有客观基础而非仅仅依赖于人类主观评价,那么自然实体的价值同样应当具有客观性。自然实体的存在、发展和自我维持过程本身就构成了价值的客观基础,独立于人类的认知和评价。
推导步骤2: 生态整体性的价值意涵 基于T121生态整体论定理,自然实体在生态系统中具有系统性的功能和意义。这种系统性意义不是外在赋予的,而是内在于生态关系网络的,体现了自然实体的内在目的性和价值实现倾向。
推导步骤3: 价值层次中的内在价值地位
基于T19价值层次定理,价值体系包含多种类型和层次。内在价值作为独特的价值类型,不依赖于外在的工具性功能,而是基于存在本身的价值性。具有内在价值的自然实体理应获得相应的道德地位和考虑。
推导步骤4: 价值多元化的环境伦理意义 综合T16的价值客观性、T121的生态整体性和T19的价值层次性,确立了自然界存在多种类型的价值载体和价值实现方式。这种价值多元化要求环境伦理超越纯粹的人类中心主义,承认自然实体的内在价值。
结论综合: 通过价值的客观性基础(T16)、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价值(T121)和价值体系的层次性结构(T19),确立了自然实体具有独立于人类评价的内在价值,为环境伦理提供了坚实的价值论基础。∴ 自然内在价值是环境保护的根本依据 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