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13:信息伦理推论 (Information Ethics Corollary)
推导基础: T46 + T16
推论陈述: 信息具有内在伦理价值,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可及性构成基础伦理原则
形式化表述
Information = Inherent_Ethical_Value
Basic_Ethics = {Truth(Info), Integrity(Info), Accessibility(Info)}
∀信息处理P: Ethical_Obligation(Preserve_Information_Value)
严格证明
第一步: 基于T46信息本体
信息构成存在的基础要素。
基础存在要素必然具有内在价值。
第二步: 基于T16伦理客观性
伦理价值在存在结构中客观确定。
信息的本体地位决定其伦理地位。
第三步: 信息价值的三重性
真实性:信息对应实际存在状态的准确性。
完整性:信息结构的不被任意破坏。
可及性:信息向有理解能力的存在开放。
第四步: 伦理义务的产生
处理信息的主体对信息价值承担责任。
这种责任来源于信息的本体地位。
证明完成
∴ 信息具有基于其本体地位的内在伦理价值,产生相应的伦理义务 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