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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11:哲学-神经科学桥梁理论 (Philosophy-Neuroscience Bridge Theory)

推导基础: T31 + T32 + T48

定理陈述: 神经科学揭示意识的物理基础,但意识的主观性不可还原为神经活动,两者构成心身问题的现代形式

形式化表述

Neural_Activity ≅ Physical_Basis(Consciousness)  
Subjectivity ≠ Reducible_To(Neural_Pattern)  
Mind_Body_Problem = Modern_Form(Consciousness ⟷ Neural_Substrate)  

严格证明

证明步骤

第一步: 基于T31意识本质
意识是自指性存在的主观性显现。
神经科学研究意识的客观物理相关物。

第二步: 基于T32心灵因果
意识具有真实的因果效力。
神经科学显示心理状态与神经状态的因果关联。

第三步: 基于T48人工意识
意识可以在非生物基质上实现。
这表明意识不依赖特定的神经结构。

第四步: 不可还原性论证
主观体验的第一人称特征无法从神经模式中推导。
神经科学的第三人称方法存在原理局限。

第五步: 桥梁的建立
哲学提供意识的概念框架。
神经科学提供意识的实证基础。
两者互补构成完整的意识理论。

证明完成

∴ 哲学与神经科学在意识研究中相互补充,共同解决心身问题的现代形式 □